新三板企业环保事项的尽职调查核查重点

日期:2017-03-12 来源:红鲱鱼新三板

一、股转系统对环保方面的尽调要求

近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的公告>,其中第二项明确申请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应该满足如下要求:

(一)推荐挂牌的中介机构应核查申请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属行业是否为重污染行业。重污染行业认定依据为国家和各地方的相应监管规定,没有相关规定的,应参照环保部、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重污染行业分类规定执行。

(二)申请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属行业为重污染行业,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以及配置污染处理设施的,应在申报挂牌前办理完毕;如公司尚有在建工程,则应按照建设进程办理完毕相应环保手续。

(三)申请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排污许可证和配置污染处理设施的,应在申报挂牌前办理完毕。

(四)申请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应制定环境保护制度、公开披露环境信息的,应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五)申请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24个月内不应存在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相应规定执行。

以上,全国股转系统无非是在告诫众中介机构:喏,企业要挂牌上板,环保问题是很重要的,你们得认真对待。尽调发现的问题企业得及时整改~

因此,律师们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要要要认真对待啦!(重要的事情说三次)

但是我们律师不是环保方面的专家,挂牌企业却涉及各行各业,每个行业对环保的要求各不一样,大波陌生的环保字眼向我们袭来时,如何才能最快速摸清企业环保方面的问题呢?别急,咱律师虽然不会做环评,但“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的学习能力还是很强的,在这里,小编借助自己跨专业的略微优势总结出新三板挂牌企业环保尽职调查的要点,简单来说分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和排污许可两大方面内容,看完相信大家对股转系统的问题会自然厘清。

二、如何扒开企业的老底

跟企业“聊天“时,从环评和排污许可两个方面切入,弄清以下问题:

(一)从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入手

这家企业应该做哪种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环评主要包括两类:一种叫规划的环评,一种叫建设项目的环评。第一类规划的环评一般与政府部门有关,举个简单易懂的例子:当政府部门规划设置经济开发区或者园区时,政府要做这类环评,所以这部分我们忽略。第二类,建设项目的环评,和企业密切相关。目前我国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实行分类管理: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评的,只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就可以了。

但实际操作中如何把握重大影响、轻度影响、很小影响的尺度呢?对此,环保部早就想到了并在2015年发布了最新的《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见下图):

拿着这个管理名录,我们只需要按图索骥,例如:一家生产木糖的企业,属于“97、制糖、糖制品加工”类别的原糖生产类,我们就知道这家企业需要编制的是环境影响报告书。

这家企业要做几个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如下三种情况企业需要做环评:

1、建设项目开工前;

2、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原文件应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因此,我们律师要把握企业是否存在上述情形,以确定企业需要做几个环评。

这家企业的环评到位了吗?有的企业主其实自己也不是很清楚环评方面的流程,尽调的时候跟我们律师打包票说环保没问题,但作为律师我们要核查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这是关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只有当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才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主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同时要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若要试生产,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后3个月内也得申请环保设的竣工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以上是华丽丽的分割线,小编插播总结一下企业通过环评的正确姿势:

1、开工或改建前申报环评材料,取得环评批复后方开工建设;

2、开工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配套环境保护设施;

3、建设项目完成后,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另外,企业如果进行试生产那么可以暂时不申请环保验收,但是试生产阶段配套的环保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运行,且试生产后3个月内必须申请配套环保设施的验收,验收通过后企业可以正式进入生产。

(二)从排污许可证方面入手

这家企业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吗?

我们国家目前对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实行的是“排污许可制度”,就是说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如果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废水、废气、废物且要对外排放,那么就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

这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合法有效吗?

要注意排污许可证的期限以及证件类型与企业所处阶段是否匹配。

排污许可证有正式和临时两种,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临时的排污许可证新建项目在试生产阶段使用的,如果项目已经正式投产,企业必须持有正式的排污许可证。

这家企业实际是否按证排污?

排污许可证的持有者,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因此要了解企业在这方面是否合法合规。

三、最后小编献上本文参考借鉴的法律法规,以供大家查阅:

《环境保护法》(2015)全国人大常委会

《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全国人大常委会

《水法》(2002)全国人大常委会

《水污染防治法》(2008)全国人大常委会

《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全国人大常委会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全国人大常委会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全国人大常委会

《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全国人大常委会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国务院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国务院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2015)环保部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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