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做市制度全揭秘!!

日期:2017-07-19 来源:新三板路演商学院 洞见知行

做市商的定义

做市商,英文为Market Maker,从字面上理解是创造市场者;

在台湾称为“造市者”;

在香港则称为“庄家”。

由做市商组织主导的市场称为做市商市场,相应的组织模式称为做市商制度。

美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将做市商定义为“随时在公开报价下买入和卖出某一证券的机构”;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对做市商的定义则是“在交易所拥有一定特权并承担在市场过剩卖出时买入,在市场过剩买入时卖出义务的专业证券商或者个人”。

美国最大的证券交易所NYSE要求“做市商在开市交易连续向市场提供双边报价”。NASDQA对做市商的定义为“在NASDAQ系统报价上以自己的账户或者为客户的账户买入和卖出证券”。

在场外市场,我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均存在做市商制度。其中《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中规定“做市业务是指做市商在银行间市场按照有关要求连续报出做市券种的现券买、卖双边价格,并按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达成交易的行为”。

因此,尽管不同的市场有着不同的做市商定义,但总的来说是大同小异,“同时向市场提供双向的买卖报价”是不同做市商定义的共同点。目前学术上一般将做市商制度概况地定义为金融市场上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金融机构,不断向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金融产品的买入和卖出价,并在所报的价位上接受机构投资者或其他交易商的买卖要求,保证及时成交的金融交易方式。

做市商制度出现在证券市场有两个原因:

一是部分股票尤其是高成长性的创业板股票流动性差,而且定价困难,需要做市商提供流动性并提供价格指引;

二是在电子撮合交易之前,通过做市商组织协调,能够提高场内证券交易的交易效率。

从本质上看,做市商的出现源于买卖供需的不平衡。在缺乏流动性的市场里,由于买方和卖方不见得会同时出现或交易同样数量的产品,这种时空差异导致了交易无法实现。做市商的出现,使得不同时间到达的买卖需求具备了撮合成交的可能。

有学者认为纯粹的做市商制度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所有客户委托单都由做市商用自己的账户自主买进卖出,客户订单之间不直接进行交易;

二是做市商看到订单之前报出买卖价格,而投资者在看到报价后才会给出订单。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竞价制度和做市商制度的混合使用,这两个特征已经逐渐弱化,例如客户之间的订单也可能直接互相交易,也就是说做市商在组织交易上的职能正逐渐消失,只留下提供流动性的职能。

新三板的做市商制度

1做市商条件

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且其中一家做市商为推荐该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做市商合计取得不低于申请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对初始库存股数量的下限作出规定,而并未规定做市商在做事过程中库存股票的上限。其原因:

一方面是因为做市商若大量持有做市股票触发全面邀约收购的标准,则有相应的并购办法进行管理。

另一方面,我们也建议当做市商库存股大幅变动时可采用延期公告的方式,以避免市场投资者对做市商仓位的判断而进行逼仓等投机行为,具体延期公告的办法可另行制定。

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请变更为做市转让,应当符合的条件:

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该股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并且每家做市商已取得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申请变更为协议转让,应当符合的条件:

该股票所有做市商均已满足《转让细则》关于最低做市期限的要求,且均同意退出股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2做市商成交方式

做市转让采用集中路由、集中成交的模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

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3做市商T+0

做市商当日买入的做市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此外,每个转让日15:00做市转让时间结束后,还有30分钟的做市商间转让时间,但该时间段内做市商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4做市商最低做市期限

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和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6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后续加入的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3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

5做市商豁免双向报价的情形

为了使得做市商能够获得一定的时间来调整库存股票,继续履行双向报价的义务,给予做市商在一定情形下的双向报价豁免权力。

当做市商库存股不足1000股时,可豁免卖出报价;做市商库存股达到做市商股票总股本20%时,可豁免买入报价。豁免时间为二个转让日。

做市商如何定价

新三板做市商对做市股票进行双向报价,不但可以获得交易佣金,还可以靠买卖价差获取收益。而影响做市商买卖报价差额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有:

第一,证券品种的交易量。就交易量而言,交易量越大,做市商赚取的差额趋向于越小。证券流动性的大小取决于交易量的大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交易量大的证券的流动性也大,缩短了做市商持有的时间,进而可以减小其库存股票的风险;同时,也有可能能够使做市商在交易时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由此减少成本,因此报价差额也就相应缩小很多。

第二,证券价格的波动性。证券价格波动性越大,其报价差额也会越大。因为在给定的证券持有期间内,波动率变动较大的证券对于做市商所产生的风险大于变动小的证券,作为对这种风险的补偿,其价格差额自然也就越大。

第三,证券品种的价格。从价差的绝对额看,做市价格高的证券,其价差会大于价格低的证券;而从比例价差看,证券价格越低,其比例价差就会越大。

第四,证券市场竞争压力。市场上做市商的数量越多,竞争压力越大,各种约束力量就越是有力地限制着单个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偏离程度,因而差额越小。做市过程中,做市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做市价差收入,相互之间进行竞争,促使做市商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和利润,最终使得报价价差逐渐缩小。而且,证券拥有做市商的数量越多,证券交易越活跃,流动性越大,其中做市商的风险也就越小,作为风险补偿的差额也就越小。

做市商在双向报价赚取价差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协议转让或者定增方式取得挂牌企业库存股票,待股价上涨时获取收益。例如,新三板扩容后首批参与挂牌的金天地,其主营业务是电视剧的投资和发行,公司业绩良好并且最近三年净利润均超过2000万元。在2014年12月26日转为做市商交易的当天,便出现涨幅501.94%的火爆局面,最终以6.2元的高价收盘。回顾同年11月的定向增发,6家做市商对金天地的认购价仅有4.5元,因其基准价极低(仅1.03元),而以做市交易首日的收盘价6.2元计算,这些做市商已然获得近38%的浮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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