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中如何列明被告

日期:2017-05-18 来源:胡昂 惟胜商事诉讼团队

编者按:今天推荐的文章来自惟胜商事诉讼团队胡昂律师,他写作的视角独特又实用,梳理了13种特殊被告应如何确定身份及书写规范。

在商事案件中,因法律的不同规定以及社会生活纷繁复杂,除了以直接义务人(包括合同相对方、侵权责任方等)作为被告的一般情况外,还存在着需要分析论证被告资格的多种特殊情况。那么特殊情况下,如何列明被告呢?本文对此梳理如下:

个体工商户

被告:登记业主(注明登记的字号)

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实际经营者列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个人合伙

被告:全体合伙人(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注明登记字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被告:经营者/全体合伙人/私营企业、集体企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组织

被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第一款: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法人

被告:该独立经费的机关法人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五十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这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能否作为诉讼主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复函》:......经研究,我们认为,经协委于1988年6月1日正式成立,有独立的经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这日起,具有法人资格”的规定,经协委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人分支机构

被告:

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

非依法设立,或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的机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第四十一条: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法人的合并与分立前进行的活动

被告:以合并后的企业/分立后的全部企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法人未清算即撤销

被告:

有清算组织的——清算组织

没有清算组织的——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一条: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

公司法人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但未进行清算

被告:该公司法人、该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不宜以一方当事人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已丧失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问题的复函》:......本案债务人新科公司在诉讼中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至今未组织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因此,债权人兰州岷山制药厂以新科公司为被告,后又要求追加该公司全体股东为被告,应当准许,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

企业开办的公司法人被撤销

被告:开办企业、财产清算小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公司被撤销后由谁作为诉讼主体问题的批复》:华侨农场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富华公司为华侨农场开办的公司。......对涉及富华公司的经济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将华侨农场和富华公司财产清算小组列为共同被告。

没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活动(包括应登记未登记、冒用、终止后继续使用)

被告:直接责任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九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进行活动

被告:出借单位、借用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外代表业主进行民事活动

被告:业主委员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请示一案的复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符合“其他组织”条件,对房地产开发单位未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住宅区规划图等资料、未提供配套公用设施、公用设施专项费、公共部位维护费及物业管理用房、商业用房的,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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