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案件的操作流程

日期:2017-01-30 来源:佚名

(四)、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五)、职工因伤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1、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4)职工欲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 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认定,如需确定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在发生劳动争议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一、工伤保险认定范围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土法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职工有前款第1、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该应第一时间送往定点医院救治,然后进行工伤申报,申报(快报)时间为工伤发生后的72小时。需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以下资料需60日内提交。

(一)用人单位或者工会组织申报的

1、工伤认定申请表(加盖公章)

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首次就医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事故人或者直系亲属申报的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

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首次就医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三)如属下列情况,除以上材料外,申请人还需另提供一下材料:

1、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节书(原件并复印件)

2、属刑事案件的 ,法院、公安部门(派出所)的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3、属职业病的 ,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并复印件)

4、属维护国家、公众利益的,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属革命伤残军人的 ,需提供因公或因战革命军人伤残证和旧伤复发证明(原件并复印件)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工伤的鉴定

工伤认定的申请一般在60天左右会出结果。

如果伤者病情不是很严重(伤者本人同意不进行工伤鉴定的前提下),可持职工认定申请表,医药收据到一二九街四楼工伤保险处进行报销赔付,填写社保专用发票换取社保支票。最后建立工伤员工档案,整个流程完毕。值得提醒的是,工伤保险的报销要慎重,别得不偿失。详见大劳发[2007]18号关于工伤保险缴费率浮动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ldbzj.dl.gov.cn/policy/lib/gsbx/994_51338.html)

如果伤者病情严重,且伤者本人要求工伤鉴定,需履行如下程序:

1、工伤收卷。每年3月-11月是劳鉴办统一收卷进行工伤鉴定的时段(一二九街四楼)届时需提供《职工因工伤认定表》(原件并复印件)、《因工负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一式二份盖章,身份证原件、1寸照片两张、鉴定费100元/人。提供以上证件后,劳鉴局会打印一张鉴定通知单,上面标明了鉴定的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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