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融资业务尽职调查清单

日期:2017-06-26 来源:佚名


一、企业基本信息

以下企业基本信息表由融资企业填写:

二、融资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6、开发资质证书;

7、公司章程及公司主要管理制度;

8、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公司的历史沿革;股本金和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组织架构、董事长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分工等);员工的数量与结构;历史开发业绩(楼盘情况、开发规模、销售规模);公司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地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和规模排名等情况介绍;公司重大投资计划及目前经营状况等;

9、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权益变动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报告;

10、公司的合同管理目录;

11、公司的公章使用登记表册;

12、股东、银行或其他机构、个人借款清单及合同;

13、公司主要资产清单(包括不动产及其他重要固定资产);

14、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及合同;

15、超过100万以上的公司债权、债务清单、说明及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挂账的应收应付款项清单、说明及合同);

16、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尚未结案或可以预见的标的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大诉讼或仲裁(清单及说明);

17、公司高管、核心人员简历;

18、 未来三年的收入预测、现金流量预测、投资回报预测;

19、公司在银行的评级、授信情况(如果有),在银行融资是否有不良记录(附人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

20、公司股东名单及签字样本;

21、公司设有董事会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签字样本;

22、公司主要关联企业介绍、关联企业重大项目介绍。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及项目区位描述;项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功能分区等情况介绍、总投资规模、已投资规模、开发主体投资占比、融资占比;

2、项目审批、立项及项目五证情况(附证件)

项目审批、立项的政府批文等;

五证为: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如果项目土地等各证为分期取得的,请说明各期证件取得的时间,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证照、招拍挂成交确认单、购地合同及资金支付凭证、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政府会议纪要等)。

3、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附报告);

4、项目区位及市场分析:所在城市及项目区位及相关情况简要介绍;项目所在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项目所在地周边土地的拍卖成交价格、项目周边性质类似的楼盘的销售价格等;

5、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是否设定抵押;

6、项目拆迁的情况;

7、项目可销售面积及已销售面积(附已销售房屋的清单、认购清单等);

8、项目可行性报告:包括项目投资规模、融资计划、开发建筑成本分析、开发进度安排及实际进度、销售计划、盈利预测等;

9、公司或项目享受政府政策或补贴的文件(如果有);

10、能够体现项目区位、建设开发现状的照片(电子版)。

11、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基础上填写下表:

(1)项目基本控规指标表

(2)项目成本分析表

(3)项目资金来源构成分析表

(4)融资用途计划表

(5)融资还款来源计划表

四、担保情况

(一)保证担保

如保证人为法人,应提交保证人的有关证照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6、开发资质证书;

7、公司章程;

8、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公司的历史沿革;资产负债总体情况;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主要经营指标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地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和规模排名等情况介绍);公司主要关联企业、关联企业重大项目介绍。应当重点介绍其担保实力;

9、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权益变动表以及房地产销售量、销售额等情况。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报表;

10、股东、银行或其他机构、个人借款清单;

11、公司主要资产清单(包括不动产及其他重要固定资产);

12、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及合同;

13、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企业尚未结案或可以预见的标的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大诉讼或仲裁(清单及说明);

14、公司高管、核心人员简历;

15、公司在银行的评级、授信情况(如果有),在银行融资是否有不良记录(附人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

16、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

如保证人为自然人,应提交:

1、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简历;

3、个人主要财产情况、资信情况说明。

(二)物的担保

1、担保物(抵押物、质押物)名称、种类及基本情况如地理位置、面积等;

2、担保物产权证明;

3、担保物价值评估报告。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的(如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物数量说明和其60个和20个交易日交易平均价格;

4、担保物权属人与融资人非同一机构的,提供担保物权属单位同意以担保物进行抵押或者质押为融资提供担保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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