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模式&案例分析

日期:2017-11-12 来源:中集战略洞察

一、中国并购市场规模及未来发展趋势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权价值在公开市场上有了定价的标准,并购交易开始增多,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中国企业开始大量进行国际并购,并购标的主要是资源和技术。并购基金是成熟市场股权基金的主流形式。

中国目前的并购基金发展刚刚起步,较之美国还有很大的差距:2010年美国并购交易金额中并购基金占比22%,而中国只有5.3%,潜力和空间巨大。即使按照10%的保守增速测算,“十三五”期间中国并购交易规模将超过18万亿,资金缺口很大,也给并购基金提供充足施展空间。

市场环境逐渐成熟:1)未来五年经济增速减缓、存量结构调整蕴含大量并购业务机会;2)创业企业家的逐步退出带来大量的企业出售需求,职业经理人队伍的逐步成熟为并购基金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环境和人才基础;3)中国许多产业面临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的过程,而并购是集中度提升的最有效手段;4)从美国并购市场的发展可以看出中国并购市场以及并购基金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中国并购交易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15年已超2.7万亿(不含境外公司的收购及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

中国并购基金参与并购交易的比例不仅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也低于巴西、印度、俄罗斯等发展中国家

二、上市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

政策:2014年10月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不涉及借壳上市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并购重组将取消行政审批;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市场:2014年,共有超过86家上市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基金总规模超过700亿元人民币;2016年1-3月,共有超过80家上市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其中30家基金规模超10亿元,基金总规模超过400亿元。

结构:从基金组织形式来看,主要是结构化基金与平层基金;从投资领域看,基本上是为上市公司量身定制,上市公司实质上主导投资及决策流程。

模式:几种常见的模式:上市公司或子公司+PE(案例:东阳光科联合九派资本设立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上市公司+关联方+PE(案例:中恒集团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上市公司+券商/券商系基金(案例:昆明制药联合平安证券旗下基金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

趋势:上市公司与PE或券商合作设立并购基金进行协同并购的模式仍是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发展趋势,投资并购的领域将进一步拓宽加深;热点行业主要集中在工业4.0、医疗、文化、环保、新能源等。

上市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方兴未艾

2016年1-3月,共有83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成立并购基金的公告,其中规模超10亿元的30家,总规模超过400亿元

3月份上市公司公告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数量明显高于1月和2月

产业并购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工业4.0、文化、互联网、环保、医疗等行业

除主板上市公司外,部分新三板上市公司也参与发起设立了产业并购基金(如华新能源)

上市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类型主要是结构化基金(如协鑫集成)和平层基金(如苏宁云商)。结构化基金往往以较低的自有资本撬动更大杠杆,但风险相对平层基金更高(详见下文对比)

三、上市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利与弊

撬动社会资金。使上市公司并购形成杠杆效应,减少并购资金风险

提高专业性。联合专业机构,提高并购的专业性和成功率

储备与培育战略业务。降低并购前期风险,形成上市公司与项目之间的“储备池”和“缓冲带“,促进上市公司战略转型

更灵活的市场化安排。便于采取对赌安排、更灵活的激励制度、更多元化的退出方式等

获得一级市场投资收益&二级市场市值管理。结构化基金使得上市公司获得最大化的一级市场投资收益,并通过持续稳定的外延式收购,及资产注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为股东提供更好回报

上市公司需对优先级资金本金及收益进行担保或兜底。结构化基金收益要优先分配优先级资金及收益,极端情况下(基金全部亏损),需要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对优先级资金本金及收益兜底。

内幕交易及监管风险。上市公司实质主导并购基金,涉及较多内部知情人,有可能造成内幕交易及相关处罚。

投资效益不达标或基金亏损。产业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投资回收期较长,且投资并购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四、上市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基本模式

1、结构化基金

基本要素:

基金结构:上市公司出资作为基金的劣后级,投资机构出资作为夹层(或中间级),并由投资机构负责募集优先级资金

上市公司通过如下几种方式实质性参与或主导基金投资决策(见上图红色虚线部分):1)设立控股子公司作GP,2)由控股子公司与投资机构双GP运作或双方合资成立投资公司作为GP,3)投资机构作为GP,但上市公司有否决权。

收益分配的顺序一般是:1)优先级资金本金及收益,2)夹层本金,3)劣后本金,4)基金管理人本金,5)剩余投资收益按一定比例由劣后级、夹层及基金管理人分配

增信措施:1)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为优先级资金提供保本及收益承诺,2)上市公司承诺收购所投资项目,3)以投资项目的收益权质押

存续期:一般为2-10年,主流5-6年

退出方式:IPO、并购、管理层回购、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等。一般会约定上市公司有优先收购权。所投资项目以资产注入的方式进入上市公司体系内,基金实现退出,退出方式可以是现金,或现金+股票,或股票(见左图虚线所示)。?管理费:市场主流的管理费为2%

出资形式: 主流操作方式有两种:1)分期出资,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相应比例的出资;2)承诺出资,按基金投资进度以项目出资

投资领域:为上市公司“量身定制”,一般为上市公司产业链上下游或上市公司意欲进入的新兴战略业务

投资决策:一般由上市公司占据主导地位

案例1:东湖高新(600133)与光大资本联合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

结构化基金,东湖高新出资3亿元作为劣后资金,光大资本出资3亿元作为中间级(夹层)资金,由光大浸辉投资负责募集18亿优先级资金。

由光大资本100%控股的光大浸辉投资作为基金GP。

基金规模:24亿。

存续期:3年(2年投资期,1年退出期)。

退出方式:IPO、并购、管理层回购、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等。

收益分配:按照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分配顺序如下: 1)优先级资金到期一次性收回投资本金,2)优先级资金获得固定收益:按投资本金不超过7.8%计算年化收益,3)夹层资金收回投资本金,4)劣后级资金收回投资本金,5)基金管理人收回投资本金,6)剩余的投资收益在劣后级资金、夹层资金之间按80%:20%的比例进行分配。基金管理人不分享超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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