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抗日总动员:抓壮丁还是十万青年十万军

日期:2017-03-20 来源:国家人文历史

  抗战期间,重庆璧山县招兵登记处,等待登记参军的队伍中有人臂膀上扎着红丝带,代表他们曾经服役

  《国家人文历史》2015年12月上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欢迎广大读者以个人名义分享至朋友圈

  提到“抓壮丁”,不少人会联想到那部操着四川方言的实景剧《抓壮丁》。剧中以王保长为代表的“国民党官僚”到处抓青壮男丁充军,鱼肉乡里,并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闹剧。但若提及“十万青年十万军”,让人看到的又是青年学子慷慨激昂,投笔从戎,奔赴抗日前线的热血场景。难以想象,这两幕截然不同的场景都出自同一个源头,那就是国民政府的战时征兵制度。

  势在必行的战争总动员

  成年男子曰壮丁,在抗战期间,这一词多指农村的男性青年。从1937年开始,抓壮丁的现象就普遍存在于西南地区,但要了解当时为何要抓壮丁,首先得了解当时国民政府实行的兵役制度。一般情况下,兵制分为“募兵制”和“征兵制”两种,顾名思义,募兵制是指以金钱为报酬招募的士兵,征兵制则是要求在一定条件下的国民,必须有其从事军职的义务。例如秦朝时法令规定从16岁到60岁的男子,无论贵贱,都必须服兵役两年;西汉初年就规定年满20岁的男子都要在官府登记,从23岁起服兵役两年,这些都属于古代征兵制的范畴。

  近代中国,自晚清开始实行的就是募兵制,无论是朝廷的正规军,还是地方编练的民团武装,招兵买马都是以金钱为手段,当兵的人也无非是冲着军饷和吃粮而去投军。例如清末时袁世凯编练新军,因部队待遇远高于其他军队,报名者趋之若鹜,袁世凯也设置了相应的考核系统来选拔官兵。到了民国初年,军队沿用的依然是募兵制,尤其在后来军阀混战之时,谁有钱谁就是有兵,有兵就是大帅,就可以当割据一方的土皇帝。这种现象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发生变化。

  北伐战争之后,中国的形势已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尽管此时蒋介石在形势上统一了中国,但军阀割据,中央政令不通的现象依然存在。不过对国民政府而言,更为致命的是日本的步步紧逼。1931年,日本关东军制造九一八事变,1932年又发动一middot;二八事变,1933年爆发长城抗战??形势日益严峻,中日之间的全面战争已不可避免。为应对未来的战争,国民政府在政治、军事、经济等各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1933年6月17日发布的《中华民国兵役法》——这部兵役法的第一条即为“中华民国男子,服兵役之义务,依本法之规定。”(1936年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自清代以来的募兵制走向终结,征兵制即将开始实施。

  不过以当时的中国人,尤其是农村人口的基本文化素质而言,大多对民族、国家等概念的认知非常模糊,在此情况下实行征兵制必然会引起民间很大的抵触情绪。但另一方面,征兵制又是在中日之战一触即发的情况下,没有办法的办法,它更像是一场势在必行的“战争总动员”。

  抗战初期,经过了淞沪、太原、南京诸多大战、恶战之后,中国官兵损失44.7万人;从南京失陷到徐州会战,官兵损失接近60万人。仅在抗战第一年,兵员折损就超过100万人。国民政府精心编练的调整师(德械师)也在抗战的前4个月里几乎伤亡殆尽,巨大损失远远超出国民政府的预计。战事仍在继续,并且必然是一场持久战,为补充兵源,国民政府需要在抗战大后方发起一场“战争总动员”。

  百万壮丁从何而来

  抗战时期的征兵宣传有很多种,但大多简单明了。例如最常见的征兵令上就简单明了地印着“家有壮丁,抗日出征,光宗耀祖,保国卫民”十六个大字。此外征兵宣传海报也是以图为主,文字为辅,因为在当时的兵役法中,在校读书的学生可以暂缓兵役,故而不在征召之列,征兵对象主要还是农村青年。在以农村人口为主的中国,吃苦耐劳、身体健壮的农民是兵力的主要来源。不过宣传与动员是一回事,实际收到的效果又是另一回事。大多数人并不认为自己有“义务”参军,逃避兵役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便有了“抓壮丁”的现象。

  1933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兵役法》中,第三条规定:“男子年满十八至四十五岁,在不服本法所定之常备兵役时,服国民兵役,平时受规定之军事教育,战时以国民政府之命令征集之。”这条法令就是国民政府抓壮丁的主要法律依据。当时华北及华东已沦陷,抓壮丁的现象基本发生于西南地区,而其中又以人口最多的四川一省最为普遍。建川博物馆馆长樊建川介绍当时四川抽丁的情况说:“当时是家里面两丁,两个儿子去一个,三个儿子三丁抽二,去两个。五丁,五个儿子抽三,去三个,就是这样去的。”据蒋纬国编著的《国民革命战史抗日御侮》显示,抗战八年,全国总共征募壮丁13558493名。其中,四川八年总计征得壮丁2578810人,居全国各省之首,为全国同期征募壮丁总数的1/5以上。除四川外,云南、广西、贵州等大后方省份均以超出征兵极限的负荷,为前线补充兵源。

  强征过程中,官僚与百姓之间难免发生种种矛盾,部分地方官,尤其是保甲长利用这一名目为非作歹、买卖壮丁、鱼肉乡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就让本身对征兵制有抵触情绪的老百姓更为反感,“抓壮丁”很快就成了贬义词。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抓壮丁》中有那么多讽刺官僚与当局的情节,对抗战的大背景反而鲜有表现了。在真实的历史上,老百姓对抗兵役制度的手段也更为残酷和激烈,为了让儿子逃避兵役,许多父母将儿子右手的食指砍断,使其因无法扣扳机而达不到征兵的“体检标准”,对于有的父母而言,宁可让儿子终身残疾,也不愿让他们上战场后一去不回。

  1937年12月, 南京城内的中国抗战标语牌, 标语上写着 “好男儿要做捍卫民族的英雄” “从军保国是国民的天职”

  不过,也并非所有人都选择以这样一种极端的方式来逃避兵役。相反,有相当多的“壮丁”是因种种遭遇而选择主动参军抗日。例如笔者所寻访的贵阳籍第8军老兵谭祖幼是因谋生的地方被日机炸毁,失去了饭碗,愤而从军;赫章籍的老兵陈友礼参军时年仅12岁,本不符合征召年龄,但他一方面受到抗日宣传画影响,一方面为了“有口饭吃”,故而选择参军;河南籍老兵谷克达本是学生,因家乡被日军占领流亡在外,有家不能归,遂从军抗日。在建川博物馆中,有一面震撼人心的“死”字旗,那是川军战士王建堂出征前,他的父亲送给他的一面白色的大旗,旗帜中书有一巨大的“死”字,右侧书“我不愿你在我近前尽孝;只愿你在民族分上尽忠”。左侧书“国难当头,日寇狰狞。国家兴亡,匹夫有分。本欲服役,奈过年龄。幸吾有子,自觉请缨。赐旗一面,时刻随身。伤时拭血,死后裹身。勇往直前,勿忘本分”。同样是四川籍的远征军将士吕金海,他牺牲后,日军从他身上搜出一封父亲写给他的家书,今日读之亦令人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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