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问题小结

日期:2017-03-11 来源:rokie7552

公司2010年6月2日公告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20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补缴11,467,845.10元所得税,主因华映视讯2009年度人员指标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税务局要求按照25%税率计算缴纳所

得税,由于华映视讯在2009年会计核算及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均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15%计算所致。税款已于2010年5月31日完成补缴。

紫金矿业,因环保事件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补缴税款。

贝因美(2011.4.22上市)2011年9月29日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滨江区国家税务局的通知,由于不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条件,需补缴2008年、2009年税款5892.7万元。该事项将减少公司净资产及资金5892.7万元,影响2008、2009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082.2万元、4810.5万元。

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法律法规

1.《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

2.《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

3.《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705号);

4.《关于完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11]90号);

5.《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

7.《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8、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国科发火〔2012〕1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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