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万达香港上市案例谈谈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设计

日期:2017-04-06 来源:佚名

当然实际控制人全部通过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进行持股也不是完全没有缺点:

第一,税负重了。不解释。

第二,决策慢了,买卖不股票不那么自由,个人为了消费需要卖出少量的股票时,会觉得自由度降低。

第三,分红、买卖股票的收益必须通过控股公司分红才能到实际控制人手中,时间长了。

第四,设立控股公司就意味着需要增加一些管理人员,且其不能在上市公司中兼职,必须新聘任,成本增加了。

同时设立控股公司控股上市公司,还需要注意保证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需要具有独立性。同时控股公司中,与上市公司同业的资产应该全部注入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

(中国贸易金融网)

    A+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